美国士兵在次世界大战期间,注意到欧洲士兵使用的棉质内衣轻巧舒适,而自己的士兵则穿着羊毛(绵)制服,大汗淋漓。这种棉质汗衫在美国士兵之间马上成为抢手货,并其形状而称之为T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T恤成为了美国陆军及海军的标准内衣。
二战后T恤开始以外衣形式出现。约翰·韦恩、马龙·白兰度、詹姆士·狄恩都曾在全国电视如此穿着过。公众当初对此大为惊讶,但到了1955年社会开始接受这种服装。詹姆士·狄恩在电影《无因的反抗》(Rebel Without A Cause)中的穿着,让T恤成为时尚的服装。
1960年代,T恤成为了西方潮流中年轻人和摇滚音乐爱好者的基本装束。人们也开始以扎染和丝网印刷等方式改装T恤,女装吊带背心、香港俗称“鸡翼袖”的背心、紧身T恤、V领等也逐渐开始流行。
自此,T恤成为了自我表达甚至宣传的媒介,展示的图案包罗万有,可以是文字、图画甚至是照片,因此也被称作“文化衫”。
它不仅仅是一件好看的衣服,更是穿着者对个人生活喜好与信仰的一种自由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