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材料报送程序
一、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材料程序
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局级单位呈报
(局级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系列日常工作人事部门)
二、 对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档、受聘于本市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人申请、聘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主管区县局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呈报。
(出具委托函报系列日常工作人事部门)
专业中级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局级职称部门的委托书,原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学历需提供验证报告);
4.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转系列按规定任职年限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6. 按规定转岗聘任现工作岗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及外省市调入人员未办理我市职称认定的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持原资格证书,直接申报高级(正高、副高)资格的,须提供所在单位聘任意见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聘任意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 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申请报告和单位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8. 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原件,理工类B级。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需填写“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局级职称部门盖章,原件)
9.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局级职称部门盖章,原件)。
10. 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关于〈天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有关问题的说明》文件要求,提供任现职以来已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或综述(市综述原文及证书)等有关业绩材料,1篇以上,原件复印件;
11. 各类奖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按2~11项顺序,复印件及7、8两项原件订成一册,其余原件一套)
1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原件;
13. 公示文件,原件;
14. 任现职至今的业绩考核卡片,原件,订成一册;
15. 述职报告,原件,订成一册;
16.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需由委办局验证印章);
17.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B4(必须)纸,一式20份,业绩800字左右。单位审核、盖章。
18. 报评人员名册(岗位栏必须填写,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有关要求
1.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规范化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材料整理成册,并装入专用材料袋,在材料袋正面按要求标明相关信息。
2. 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内容审核和指导,报告内容真实反映申报人员实际工作业绩和水平,并经单位认可(加盖人事部门章)。
3. 材料复印件均需要单位加盖人事部门章。
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工作人员均可以评审,证书全国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