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设施缺乏或不能保持完全好用。
由于场所小,大部分小型公共娱乐场所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有的场所也未按照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配备灭火器材,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有的甚至以蓄光或反光标牌代替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还有小型公共娱乐场所擅自关停、挪用消防供水和水枪、水带,遮挡疏散指示标志
2、建筑耐火等级低或大量使用可燃材料。
一些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因陋就简地设置在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内,尤其是在城郊结合部,一部分小型的洗浴、网吧利用多年闲置的旧厂房、门面房,有的甚至在民宅内开办场所,有的顶部和墙面都是木结构、木隔断。有的设置在城区的小型场所,一部分利用违章搭建的泡沫夹心板房。为了节约装修成本,不少小型公共娱乐场所使用木质板材、PVC等高分子材料装修,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火势蔓延迅速和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火灾来临之前可购买消防器材灭火。
3、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多。
一些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疏散通道堵塞、出口上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闭门器损坏甚至拆除防火门。这些违章行为常常是“纠而不正”、“屡禁不止”。还有在场所擅自使用液化气烧煮。
4、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不少小型公共娱乐场所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空气开关、触电保护配备不到位,还有的按照3至5年的周转周期,在电气线路铺设时不对原房屋线路进行重新检修,选择质量较差的电器开关、线材,而安装空调、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使电线超负荷运行,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有的是习惯型违章现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