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器筒体采用优质合金钢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重量比碳钢减少了40%。具有操作方便、可靠、易于保存、轻便美观等特点。
适用场合: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及气体的初起火灾,也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常应用于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所,以及对精密电子仪器、贵重设备或物品维护要求较高的场所。
制度规范内容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2、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3、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4、 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
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灭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装前要对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等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便用。试验后应及时干燥处理,并检查内壁,不应有明显锈蚀。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修复使用。
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以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管理处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灭火器台帐”,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