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优点:
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单位。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贴现就其性质而言是银行的一项授信业务,金融机构实际上是通过贴现的方式给持票人以贷款。但与一般贷款不同的是,由于贴现机构是通过背书方式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人,所以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均对该贷款(票据金额)承担连带责任,这样,限度地保证了这种短期贷款的资金。
汇票贴现的限制:
1.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的,通过贴现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2.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3.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非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与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持票人有恶意或者与贴现银行恶意串通的除外。
4.再贴现和转贴现。再贴现是指票据到期前,贴现银行向中央银行背书转让票据,中央银行扣除再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贴现银行的一种票据行为。转贴现是贴现银行向其他商业银行背书转让票据的票据行为。两者均为票据尚未到期,贴现银行基于资金的需要,而向中央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