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
选择运输路线、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
为货主和选定的承运人之间安排揽货、订舱;
包装、计量和储存货物;
办理保险;
收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据;
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
支付运费,收取正本提单并交给发货人;
安排货物转运;
通知收货人;
记录货物灭失情况,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进口
报告货物动态 ;
接收和审核货运单据,支付运费并提货;
进口报关,支付有关捐税和费用;
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
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
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另外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也可作为无船承运人(NVOCC)承办多式联运业务,即作为合同当事人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将各段运输委托实际承运人执行。
托运人有责任填制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责。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13条和第114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填写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
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属于航空货运单所属的空运企业,如跨越速运空运企业。一张货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可以转让的航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不可转让”字样不可被删去或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