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又称龙门起重机)是桥架通过两侧支腿支撑在地面轨道上的桥架型起重机。在结构上由门架、大车运行机构、起重小车和电气部分等组成。有的门式起重机只在一侧有支腿,另一侧支撑在厂房或栈桥上运行,称作半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门架上部桥架(含主梁和端梁)、支腿、下横梁等部分构成。为了扩大起重机作业范围,主梁可以向一侧或两侧伸出支腿以外,形成悬臂。也可采用带臂架的起重小车,通过臂架的俯仰和旋转扩大起重机作业范围。
双主梁门式起重机承载能力强,跨度大、整体稳定性好,品种多,但自身质量与相同起重量的单主梁门式起重机相比要大些,造价也较高。根据主梁结构不同,又可分为箱形梁和桁架两种形式。一般多采用箱形结构。
主要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门式起重机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测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露天作业的通用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抓斗或电动吸盘(起重电磁铁),或同时使用其中二种或三种。
专用门式起重机中相同和类似部分亦可参照使用。
工作前
a.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
b.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 ,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