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2、载荷中心距:载荷中心距是指在货叉上放置标准的货物时,其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T,以mm(毫米)表示。对于1T到4T叉车规定载荷中心距为500mm。
3、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叉车满载,货物升至位置时,货叉水平段的上表面离叉车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离。
4、门架倾角:门架倾角是指无载的叉车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门架相对其垂直位置向前或向后的倾角。前倾角的作用是为了便于叉取和卸放货物;后倾角的作用是当叉车带货运行时,预防货物从货叉上滑落。一般叉车前倾角为3°~6°,后倾角为10°~12°。
1、电动叉车采用电驱动,与内燃叉车相比,具有无污染、易操作、节能等优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保、节能要求的提高,电动叉车迅猛发展。市场销量逐年上升。尤其是在港口、仓储及烟草、食品、轻纺等行业,电动叉车正逐步替代内燃叉车。
2、内燃叉车与电动叉车相比,具有稳定性好,宜于重载,使用时间无限制,使用场地一般在室外,如工地、码头。
操作证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搬运车
承载能力1.6~3.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2.3~2.8米,货叉提升高度一般在210mm左右,主要用于仓库内的水平搬运及货物装卸。有步行式、站驾式和坐驾式等三种操作方式,可根据效率要求选择。
堆垛车
电动托盘堆垛车分为全电动托盘堆垛车和半电动托盘堆垛车两种类型,顾名思义,前者为行驶,升降都为电动控制,比较省力。而后者是需要人工手动拉或者推着叉车行走,升降则是电动的。
承载能力为 1.0~2.5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2.3~2.8米,在结构上比电动托盘搬运叉车多了门架,货叉提升高度一般在4.8米内,主要用于仓库内的货物堆垛及装卸。
叉车率并不只意味着高速度(行驶、提升、下降速度),它还意味着操作者在完成一个工作循环所需的时间短,并且能在整个工作时间始终保持这个效率。许多因素都可以促使效率提高:
① 速度的高低,如行驶速度、提升和下降速度等;
② 人机工程设计的应用,减少操作动作的次数;
③ 操作的性;
④ 人机工程设计的应用,限度地减少疲劳;
⑤ 良好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