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两项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主持完成过两项一级建筑工程或两项复杂结构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
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申报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