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自燃的日常保护措施:
1、首先要购买质量过硬的品牌产品;
2、不定期检查电动车的电路绝缘层是否有老化开裂现象,一旦出现应该及时更换或进行绝缘包扎;
3、不定期检查蓄电池、驱动电机、灯光照明等连接处是否接触良好,螺丝、插头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出现点接触造成的发热打火;
4、电池充电不要超过10个小时;
5、夏天要避免电动自行车长期暴晒。
水炮系统
水炮的设计射程和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炮的设计射程符合消防炮布置的要求。室内布置的水炮和射程应按产品射程的指标值计算,室外布置的水炮的射程应按产品射程指标值的90%计算。
2、当水炮的设计工作压力与产品额定工作压力不同时,应在产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用。
3、 当计算水炮的设计射程不能满足消防炮布置的要求时,应调整原设计的水炮数量、布置位置或规格型号。室外布置的水炮其额定流量不宜小于30L/s。
水炮系统灭火及冷却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扑救室内火灾的灭火用水连续攻击时间不应小于1.0h。
②扑救室外火灾的灭火用水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0h。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零部件的检修
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更是要缩短检查周期,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喷淋水泵的启动试验、电磁阀的启动试验、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的泄水试验都要及时做,保证工作。喷头发现有不正常的或喷头上有异物时,都要及时更换以及擦除。
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设置范围
高层建筑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高度、建筑面积、使用性质等情况设置消防电梯。
通常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库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1台消防电梯;高度超过24米的一类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建筑、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等均应设置消防电梯。
2、设置数量
消防电梯的数量主要根据楼层建筑面积来确定。我国规定,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1台消防电梯、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设1台,大于1500平方米而不大于4500平方米设2台,大于4500平方米设3台。
3、设置位置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便于任何一个分区发生火灾都能迅速展开扑救,其平面位置须与外界联系方便,在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由长30米以内的通道抵达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