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常识
一、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四、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避免自燃的日常保护措施:
1、首先要购买质量过硬的品牌产品;
2、不定期检查电动车的电路绝缘层是否有老化开裂现象,一旦出现应该及时更换或进行绝缘包扎;
3、不定期检查蓄电池、驱动电机、灯光照明等连接处是否接触良好,螺丝、插头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出现点接触造成的发热打火;
4、电池充电不要超过10个小时;
5、夏天要避免电动自行车长期暴晒。
水炮系统
水炮的设计射程和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炮的设计射程符合消防炮布置的要求。室内布置的水炮和射程应按产品射程的指标值计算,室外布置的水炮的射程应按产品射程指标值的90%计算。
2、当水炮的设计工作压力与产品额定工作压力不同时,应在产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用。
3、 当计算水炮的设计射程不能满足消防炮布置的要求时,应调整原设计的水炮数量、布置位置或规格型号。室外布置的水炮其额定流量不宜小于30L/s。
水炮系统灭火及冷却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扑救室内火灾的灭火用水连续攻击时间不应小于1.0h。
②扑救室外火灾的灭火用水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0h。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②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mm~600mm时,应按相关规定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数量
③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④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相关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⑤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2016年技术实务第26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