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探测器
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 5% 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N=S/(K·A)的计算值式中:
N—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
S—该探测区域面积(㎡)
K—修正系数,容纳人数超过10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7~0.8;容纳人数为2000人~10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8~0.9,容纳人数为500人~2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9~1.0,其他场所可取1.0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消防设施的维修范围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各个控制报警系统检修
另外还有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进行检查和维修。
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设置范围
高层建筑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高度、建筑面积、使用性质等情况设置消防电梯。
通常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库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1台消防电梯;高度超过24米的一类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建筑、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等均应设置消防电梯。
2、设置数量
消防电梯的数量主要根据楼层建筑面积来确定。我国规定,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1台消防电梯、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设1台,大于1500平方米而不大于4500平方米设2台,大于4500平方米设3台。
3、设置位置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便于任何一个分区发生火灾都能迅速展开扑救,其平面位置须与外界联系方便,在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由长30米以内的通道抵达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