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常识
一、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四、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避免自燃的日常保护措施:
1、首先要购买质量过硬的品牌产品;
2、不定期检查电动车的电路绝缘层是否有老化开裂现象,一旦出现应该及时更换或进行绝缘包扎;
3、不定期检查蓄电池、驱动电机、灯光照明等连接处是否接触良好,螺丝、插头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出现点接触造成的发热打火;
4、电池充电不要超过10个小时;
5、夏天要避免电动自行车长期暴晒。
水炮系统
水炮的设计射程和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炮的设计射程符合消防炮布置的要求。室内布置的水炮和射程应按产品射程的指标值计算,室外布置的水炮的射程应按产品射程指标值的90%计算。
2、当水炮的设计工作压力与产品额定工作压力不同时,应在产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用。
3、 当计算水炮的设计射程不能满足消防炮布置的要求时,应调整原设计的水炮数量、布置位置或规格型号。室外布置的水炮其额定流量不宜小于30L/s。
水炮系统灭火及冷却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扑救室内火灾的灭火用水连续攻击时间不应小于1.0h。
②扑救室外火灾的灭火用水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0h。
控制器类设备
1)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主显示屏的高度为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又,并应固定牢靠
②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连应清晰且不宜褪色
③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④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⑤导线应绑扎成束
⑥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水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5)控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水久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