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部署,夜景设计要与城市和建筑物功能的特点相互吻合。不同功能性质的街道和地段,特定的环境和建筑物,其灯光照明一应有不同的氛围、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风格要求。
城市环境景观的构成要素包括自然物和人工建筑物,既有体态庞然大物又含微观小品,有的重在实用功能,有的突出装饰观赏价值。从过去侧重于功能转化为实用和美学并重。今后要持续性、规范化,有计划的扩展实施和提高技术与艺术水平。
在夜晚的城市中,城市的中心区的建筑较为集中,形成建筑群,建筑群的灯光密度较大,灯光的亮度较高,而城市标志性建筑也常位于中心区里。霓虹广告、灯箱标志、建筑物的内部灯光及外部灯光等等使中心区形成一片片亮的区域镶嵌在道路网中,使城市的中心区结构一目了然。而城市其他部分即单体照明的点点灯光较为均匀,灯光密度较小,亮度较低,种类也较少,成为城市灯光环境的基底,起到辅助作用。
楼体亮化.突出的特点是易于识别,这表明它所属建筑与其他建筑的含义不同。
设计的楼体亮化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建筑的亮丽设计既要符合实际要求,又要符合美学原则。一般来说,艺术建筑的灯光更具吸引力和吸引力,给人一种强烈而深刻的印象。
户外亮化工程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建设水平,同时表现了一个城市的文化水平.我们国家户外亮化工程发展较晚,在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大规模进行城市夜景改造,发展前景广阔,其能够为城市形象的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做出很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