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
对于投标保函有效期,招标文件一般有如下规定:“担保人在此确认本担保书责任在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或在这段时间延长的截止期后28天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担保人。”
许多投标商在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时,对于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够重视,往往会与投标文件有效期混为一谈,出现保函有效期少30天的现象。
在承包工程中,业主为了避免承包商违约失控而蒙受损失,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经济担保,这是买方市场的特点之一,也是国际公认的业主采取的防范措施。因此,承包商必须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交各类保证金。
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索要提供的一些资料
银行资料根据报送银行不同,略有差别,具体签约性资料版本由银行提供。
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开立保函委托协议书;
3、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成员签字样本;
4、出具保函承诺书;
5、法代个人反担保书;
6、反担保保证合同;
7、保证额度使用申请书;
8、保函收妥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