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修保函
质量保修担保是保证人为开发商(申请人)在保修期内按《购买合同》、《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向购主(权益人)提供的担保。若非购主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开发商没有按照上述文件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购主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担保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各种招投标活动。
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一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约定(正常情况为中标金额或者合同金额的5%-10%),办理保函费用一般为担保金额的1.6%-2.5% 期限为一年,银行保函必须覆盖工期,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目前建筑行业大部分企业属于挂靠资质,而银行的风控要求较高,一般情况下,建议投标方和业主方沟通采用担保公司保函(商业保函)代替银行保函,商业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但办理费用相对较低,且办理资料只需要: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快当天出保函。
工程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人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