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通用准则》以及国家标准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通用要求》,生物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习惯上称为P1、P2、P3、P4。二级生物实验室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潜在致病因子,对健康成人、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措施。
净化空调系统能够做到控制实验室内温度、尘埃、、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气流分布,保证室内人员所需新风量和室内合理的气流流向,并能维持整个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合适的梯度压力和定向流动,实现“无菌环境保障体系”的目的,减少实验全过程中一切潜在的感染危险。
无菌间使用要求:
1、无菌间通向外面的窗户应为双层玻璃,并要密封,不得随意打开,并设有与无菌间大小相应的缓冲间及推拉门,另设有0.5-0.7平方米的小窗,以备进入无菌间后传递物品。
2、无菌间内应保持清洁,工作后用2%-3%煤酚皂溶液,擦拭工作台面,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无菌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打开紫外灯,如采用室内悬吊紫外灯时,需30W紫外灯,距离在1.0m处,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使用紫外灯,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也可以用雾化过氧化氢设备,法国欧菲姆设备实用,便捷。
4、处理和接种食品标本时,进入无菌间操作,不得随意出入,如需要传递物品,可通过小窗传递。
5、在无菌间内如需要安装空调时,则应有过滤装置。
为确保实验室内的气流由“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实验室内不应使用双侧均匀分布的排风口布局。不应采用上送上排的通风设计。由生物柜排出的经内部过滤的空气可通过系统的排风管直接排至大气,也可送入建筑物的排风系统。应确保生物柜与排风系统的压力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