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根据规定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2]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时代的发展要求二十一世纪的人才要具有高度的主体性品质,即积极主动性、独立自主性和创造性。而主体性品质的培养必须从小开始,因为儿童从生下来便具有主体性的潜能,然而这种潜能只有在支持和鼓励探索的环境中 ,才能充分的变现出来;反之,则会阻碍幼儿主体性的的发挥,甚至造成主体性品质的缺失。但是,在我们的传统的教育理念中,幼儿的主体性地位常常是被忽视的。因此,为使幼儿的主体性潜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树立以幼儿为主体的教师角色意识。教师的言行举止是幼儿模仿的榜样,对幼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教师队伍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力量。她们主要以女性教育者为主,负责教育学龄前儿童也就是幼儿。幼儿教师主要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帮助他们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角色决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而且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让学生通过键盘乐器学习音乐、理解音乐,掌握键盘乐器的基本演奏方法和技能,从而培养学生在幼教工作中键盘乐器的实际运用能力,将演奏技能从边弹边唱、即兴伴奏、移调以及相互配合等综合应用能力上体现出来。以获得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应用能力。舞蹈形体(幼儿体操/舞蹈)掌握幼教专业舞蹈技能,掌握训练方法,提高舞蹈素养。具有适应舞蹈需要的正确身姿、完整、流畅、正确、优美地表演各种风格的舞蹈,掌握舞蹈的基本理论,具有创编幼儿舞蹈、组织幼儿舞蹈教学的能力。理论:通过幼儿教育指导的发展、幼儿园课程的发展、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的基本要素以及各领域的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幼儿园基本的实用的知识。注重体现新的教育观念,反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幼儿教育学,了解现代教育、幼儿教育的新观念、新思想、新信息,结合我国幼儿教育改革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将理论的阐述和幼儿教育实践中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具体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