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款项是对供货方在履约之前所作的预付,买方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货方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无法履行义务,却不退款而无端遭到损失,通常要求供货方在买方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其银行开出预付保函,或者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预付金额,使买方能够顺利的收回所预付的款项,有银行作出承诺,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担保行将在收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这笔与预付金额等值的款项你好,在大额交易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行合同的启动资金。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保函涉及四个方面的人,申请人(投标人)、办理人(担保公司)、担保人(银行)、受益人(招标方)。那么既然有了申请人、担保人、受益人,为什么还需要办理人呢?
保函责任区别主要在于发生索赔时,保函规定附带的四项条件:
条件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保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条件2、证明保函申请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条件3、证明保函申请人违约致损事实的生效判决文书。
条件4、司法机构出具的保函申请人破产程序终结的生效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