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2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3技术交底;
4脚手架及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5劳务用工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6机械租赁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建筑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规程》GB6722将工程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爆破拆除工程应做出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