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价标准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职务,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1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1专业技术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1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人事厅职称评审分类列表
证书名称、报名条件、提交材料
中级工程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1、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三年;
2、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五年或获“助理”级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作满九年
4、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十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