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
申请认可的实验室应依据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 : 2017)建立、实施和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达到确保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质量所需的程度。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经过标准的学习、质量体系策划。质量体系文件编制、质量体系运行、内审员的培训、质量体系内部审核、质量体系模拟评审等过程,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终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现场评审,获取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
认可实施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认证机构:
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专门委员会,实验室专门委员会,检验机构专门委员会,专门专门委员会,投诉专门委员会。后,用户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国家认可委员会矮员由政府部门评定,合格的评估机构,合格的服务对象评估,用户、专业机构、技术专家等五个方面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