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轿子运用到娶亲上,早见于宋代,后来才渐渐成为民俗。那时,待嫁的女方在家里打扮停当,凌晨,男方就会派来迎亲的鲜艳的大花轿,这叫“赶时辰”。据说当天如有几家同时娶亲,谁赶的时间早,将来谁就会幸福美满。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娶嫁篇》里有这方面的记述。这一习俗,在现在的泰安市宁阳县沿汶河一带的村庄还十分盛行。
花轿多为4人抬,有的时候加2人替换,或者在前后打伞、放鞭炮等。在新娘娘家起轿、新郎家下轿的时候,都会有一些有关的民俗仪式;但具体情况则因地域而不同。去娘家的路上,花轿一般不可以空着,而是坐一名男孩,称为压轿孩。
中唐以后,“檐子”迎亲居然成了一种有身分的标志,连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贪慕虚荣而学样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废除,“檐子”送嫁转为公开,又嫌其简陋,遂刻意装饰,俗称“花檐子”,日后再流变为花轿。从此,“花檐子”或花轿代表某种社会身分的观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舆论的认同和尊重,而诸如纳妾收房、寡妇再嫁等婚姻活动不得乘坐花轿的禁忌,也由此衍生。
随着理学在南宋的兴盛,这种“从一而终”的观念渐为社会接受,“檐子”取代车马的迎亲习俗亦流行起来。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从此失去返归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们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巩固,俗谓“我是被你们家用花轿抬过来的”抗辩自卫之辞,就是以这种迎娶礼节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