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子原名“舆”,早记载见司马迁的《史记》,说明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有轿子了。晋六朝盛行肩舆,即用人抬的轿子。到后唐五代,始有“轿”之名。北宋时,轿子只供皇室使用。宋高宗赵构南渡临安(今杭州)时,废除乘轿的有关禁令,自此轿子发展到民间,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并日益普及。
古代花轿的种类及样式繁多,因各地的习俗、贫富及主人的身份而略有不同。普通人娶亲用的一般是二人抬的花轿,罩轿子的帷子都选用大红色的彩绸,并绣有富贵花卉、 丹凤朝阳和百子图等吉祥图案,缀以金、银色,以烘托热闹喜庆气氛。家境富贵之户常用四人抬的大花轿,轿子的装扮与二人抬的相差无异。到清朝末年,在当时的上海等大城市,许多女子已不肯坐花轿,改用马车等车辆了。民国初期,由于从日本输入的人力车(俗称黄包车)比较轻便快捷,遂在民间广为使用,轿子逐渐被取代。
一说此风源自北宋理学家程颐对传统送嫁婚仪的改革。相传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马”规矩,即女方用车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过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个月)后,倘相处和睦,夫家便留下车子,送还其马,叫“反(通返)马”。如果两人合不来,或因其他缘故导致婚姻难以维持,新娘便骑乘自家的马返归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从此不回夫家,准备离异。这种风气,自先秦传至唐宋,可见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已嫁妇女的举止还是有一定自由的。
随着理学在南宋的兴盛,这种“从一而终”的观念渐为社会接受,“檐子”取代车马的迎亲习俗亦流行起来。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从此失去返归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们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巩固,俗谓“我是被你们家用花轿抬过来的”抗辩自卫之辞,就是以这种迎娶礼节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