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木纹、木射线(如有通常表现为“针”)清晰可见,或多或少都应有一些自然瑕疵(木节、木斑等、黑线等)。同一块实木,不管是木板还是木条,其两个交界面木纹应能明显看出纵切面与横截面的自然衔接。
木皮——木纹、木射线清晰。同样应有自然瑕疵。因木皮有一定的厚度(0.5mm左右),制作家具时遇到两个相临交界面,通常都不转弯,而是各贴一块,因此两个交界面的木纹通常不应衔接。
明代时期家具的特色可用三大点来概括:
——普遍采用较硬质的树种制作各式硬木家具。
——不加油漆罩染,充分体现木材原有的纹理和色泽。
——采用木构架的结构,很注意家具的造型
富丽堂皇的清代清式家具以装饰见长,繁琐堆砌。因其生产地区风格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地方特色,有代表性的可分为苏作、京作和广作。苏作继承了明式家具的特点.精巧简单,不求装饰;广作很注重雕刻装饰,追求华丽;京式则重蜡工,结构用鳔、镂空。清代家具工艺在乾隆时期盛极一时,出现了许多能工巧匠和的民间艺人,所制造的高级玲珑的家具,装饰华贵、风格独特、雕刻精巧,极富欣赏价值。但清化的家具往往只注重技巧,一味追求富丽华设,繁琐的雕饰往往破坏整体感,而且造型笨重,触感不好,更不利于清洁,这是一大憾事。
欧式古典
这是一种华贵、高雅的古典风格。真正的欧式家具以全柚木为。一般的则家具框的绒条部位饰以金线、金边,墙壁纸、地毯、窗帘、床罩、帷幔的图案以及装饰画或物件为古典式。这种风格的特点是华贵、高雅,居民可在墙纸、地毯、窗帘及床罩的图案上多花点功夫,力求达到各种摆设和装饰相互协调,有条件者还可以在墙上添加一些有古典味的饰品,如牦牛头、西洋钟等,这都可以让您的居室变得更为优雅美观。
具体可以分为六种风格来简述:
罗马风格,源自11-13世纪
哥特式风格,源自14世纪
文艺复兴时期,源自15-16世纪
巴洛克风格,源自17-18世纪
洛可可风格,源自18世纪
新古典主义风格,源自18世纪中期
古典家具,主要分为欧洲古典家具和中国古典家具。
欧洲古典家具,一般是指17世纪到19世纪这一历史时期改变日常生活风格、内涵和标准的家具及装饰的仿古复制品。由于其采用手工生产,浓厚的文化气息使其超越了'流行'的概念,而成为一种品位的象征。这种家具通常以实木为材料,既有很好的硬度,又具相当的柔韧性。其表面可雕刻出细腻的图案,又不至于开裂,使用期可达几十年以上。欧洲古典家具的代表有:以尊贵与奢华著称的意大利家具;以优美线条著称的法国家具;以浪漫和激情著称的西班牙家具等。
中国古典家具,主要包括四种重要的设计风格,即:楚式家具(周代至南北朝)、宋式家具(隋唐至元代及明朝早期)、明式家具(明中期至清早期)和清式家具(清中期以后)。比例适合人体;清式家具比较繁琐,精雕细刻,讲究豪华,但不很实用,椅子的靠背从弧度变成直角,厚重庞大,实属收藏与观赏的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