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宾馆与酒店属于消防重点防火单位,具备人流量大,消防巡检难等特点,特别是出口堆放杂物等问题,70%的宾馆都会有此现象。那在宾馆酒店工作的朋友,如何做好消防工作那?
1.消防规则清晰,禁止违规使用明火。
除厨房和餐厅外,不得在酒店内动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客房或公共区域。酒店营业需要的易燃易爆品,要由专人保管,严格执行采购、运输、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审批、监控制度。
2.出口不堆放杂物,保持通畅。
要设置足够的出口,出口指示灯要保持常亮状态,严禁占用、阻塞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间,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及其通道上设置其他用房和堆放物资。
3.开展消防培训,增强员工消防意识。
宾馆酒店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使员工能够熟悉方法、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疏散路线。要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习,加强消防实战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4.消防标识明确,加强对客人的消防提示。
酒店要加强对住店客人消防提示,要设置禁止卧床吸烟和禁止扔烟头、火源入废纸篓的标志;要告知客人消防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要提醒住店客人加强对同行的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防止其不慎引发。
5.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定期巡检维护。
灭火器、消防栓、烟感器等消防设施,酒店应按照场所情况配置齐全,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巡查,发现过期、损坏要及时更换。酒店客房内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消防的相关规定。
室内消防栓一般配备有什么?
1、安装类型。
本问题涉及内容较多,如消火栓箱的规格尺寸、栓口的数量和类型、箱内组件的设置等。尤其是减压位置、水带长度等参数,安装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使用不方便。
主要体现在消火栓箱被阻挡或现场有影响箱门开启的障碍物,栓箱组件不能被顺利取用。清理消火栓箱附近的阻挡物,保证消火栓箱门的开度符合使用要求。
3、栓箱内组件不全。
组件不全在目前工程中大量存在,原因很多。为满足使用要求,各组件应完整齐全,在安装时根据设计要求,将所有组件、设备安装带位,使消火栓能被可靠使用。
4、按钮功能不正确。
(1)按钮动作后不能直接连锁启动水泵;
(2)水泵启动后按钮上的绿色回答确认灯不能点亮。这样的问题与设备选型和施工布线是有直接联系的,只要合理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火栓按钮产品,并按照产品手册要求合理布线,该问题一定能避免出现。
5、产品混淆。
近来,消火栓按钮的功能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曾经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与消火栓报警按钮混淆使用的情况。随着标准技术的发展,两种设备均已经有了各自的产品标准,的区别在于与消火栓按钮相比手报缺少一组反馈触点并且缺少水泵启动的反馈指示灯。另外消火栓按钮必须是防水型产品,而手报按钮则无此项要求。在施工时应按照设计要求选用。
哪些场所要安装消防乙级,丙级防火门
乙级防火门-乙级防火门耐火级限为1小时;
1、出口上开门(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等)
2、娱乐建筑的厅、室房门(KTV、游艺厅等)
3、火灾危险性较高的房间或场所(公建内的厨房、民用建筑附属库房等)
4、弱势群体使用的房间(场所)门(手术室、产房等)
5、同功能控制规模分区(医院的护理单元间等)
6、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等)
7、防火分隔墙体两侧门窗间距不足时,替代措施
8、大于54m,小于100m住宅,每户有一间避难功能房间的房间门,及外开窗。
丙级防火门,丙级防火门耐火级限为0.5小时;
1、竖井防护(管井门等)
2、内部相通的门以及开向室外的部分设备用房的门(变配电室等)
哪些场所需要进行设计审查呢,总共有12个场所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
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
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
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
斤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
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
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申、变配申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