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病人住院的信息一般医院都有保留的,因为电子档很好保存,所以,病人打印病例的时候很自然就把住院证明开具了。如果要手写证明,可以直接找主治医生开具,非常方便。还有很多人出院后,因为报销的问题,后续开具,这也不要担心,医院都会有电子留底,直接开就好了。 后要强调的是,这个住院证明都是住院部的主治医生开具的,一般来说管床的以上会开具单据,护士站负责盖章,这样一张证明文件就没有问题了。
医生想开多久假条都可以吗?
答:门急诊病假证明:急诊病人不超过3天;日间门诊病人不超过7天;门诊特殊病人(如慢病、骨折等)可酌情延长,但一次不超过15天,且须双医师签名。病假证明时间必须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住院病假证明:患者出院时根据病情需要继续病休时,根据病情需要,注明“建议”休息,长不超过60天,如患者有延长休息需要,可续开住院病假证明。
流产证明开具
1、怀孕之后14周以内的人流,不需要开证明,一般在门诊完善相关检查以后,就可以进行人工流产的手术。但是要带上身份证,家属陪同,需要家属签字。
2、14周以上的引产是需要开证明的,如果是未婚的怀孕女性,可以拿未婚证到计划生育部门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