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战略主体构成:
联盟组织、联盟成员和用人单位。
二、中心战略发展方向:
农民工,城市非全日制和零星劳动者,“三退人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等。
联盟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利益共同体、合作共赢,高质量发展。
收获省人、省事、省钱,防范风险。简称“三省一防”。同时提高劳动生产率,倍增经营效益。
规范个体劳务不合规和代开发票增加税费的错误作法;消除错误规避工资支付造成的财务堰塞湖和财务肠梗阻等劳动、社保和税务的法律风险。
实现人力资源宏观与微观配置、微观与宏观管理相结合,改善管理结构, 提升管理水平,防范和消除劳动纠纷,打造高质量发展。
劳动者享有问工作、问待遇、问健康,扶持正确诉求。简称“三问一扶”。同时体现工作体面,人格尊严和两个“家”的氛围。
替代有损和谐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的功能。
配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积极贯彻执行部人社厅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和《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人力市场秩序,减缓就业压力。
(三)理论法律依据:
1、新发展階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新就业形态和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的要求。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性劳务外包
生产性劳务外包是企业将其生产环节的某个或多个部分委托给第三方企业来管理和运营,如加工、制造、装配、维修等。
非生产性劳务外包
非生产性劳务外包是企业将其在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一些非生产性职能的部门或业务委托给第三方企业管理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