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是因受杂质污染,氧化和热的作用,改变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继续使用时被更换下来的油;主要来自于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矿物油类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再生过程中的油渣及过滤介质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属于危险废物。 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其主要成分是链长不等的碳氢化合物,性能稳定。
废矿物油的分类及标签要求: 1、 废矿物油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按行业来源分类如下: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 —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非特定行业。 2、 应在废矿物油包装容器的适当位置粘贴废矿物油标签,标签应清晰易读,不应人为遮盖或污染。 3、废柴油、废煤油、废汽油、废分散油、废松香油等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废矿 物油,应标明“易燃”。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1 含油率大于5%的含油污泥、油泥沙应进行再生利用。 2 油泥沙经油沙分离后含油率应小于2%。 3 含油岩屑经油屑分离后含油率应小于5%,分离后的岩屑宜采用焚烧处置。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产生的含油浮渣、含油污泥、油渣及其他含油沉积物等应进行资源回收利用。 2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生的含油(油脂)白土宜使用蒸汽提取或焙烧分馏处理。经过焙烧分馏处理后,白土及锅炉灰经鉴别后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可用作建筑材料。 3、 机械切削、珩磨、研磨、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宜进行油屑分离处理,分离后的废矿物油宜进行循环使用。
废品回收,一种有偿性的废品处理生活服务,由专业正规的废品回收站或公司进行收购,之后对废品进行科学处理及分类以达到再次循环利用的标准。废品回收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带动社会效益起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