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左右,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办理一次展期,展期不能超过原定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汇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中注明,客户可在申请贷款时查询。逾期贷款按规定加收罚息。
短期贷款的优点是利率比较低,资金供给和偿还比较稳定。缺点是不能满足企业长久资金的需要,同时,由于短期贷款采用固定利率,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资产担保贷款
资产担保贷款(asset—based loan)是由那些预期在将来会转化为现金的企业短期资产作抵押的贷款。作抵押的资产一般是应收账款和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存货。银行以企业应收账款或存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发放贷款。
在资产担保贷款中,借款企业保留对所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有时也将所有权交给银行,于是银行承担了这些资产的一部分将不能如期还款的风险。这种安排普通的例子是保理(factoring),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担了收取客户应收账款的责任。由于承担了额外的风险和费用,银行通常收取更高的贷款利率,而且以比该客户担保资产更低的比例放贷。
结算借款: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循环
◆ 保障方式: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可组合选择;
◆ 贷款额度:抵质押物按照银行认定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7成;
◆ 额度期限:额度循环有效期长为20-30年,到期后自动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 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挡贷款利率及银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
◆ 还款方式:客户可以自主选择等额本息,按月(季)付息,或利随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