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般可以开具以下诊断证明书:
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2. 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
3. 传染病:如流感、肝炎、结核等。
4. 肿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等。
5. 外伤:如骨折、、创伤等。
6. 手术:如阑尾炎手术、剖腹产等。
7. 产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
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的病种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在申请诊断证明书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同时需要说明诊断证明书的用途,确保合法合规。
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权医师无权出具。
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住院收据丢了能补吗
可以补办。医院收据丢失,可以向医院索要明细单,补办收费票据。
保患者将本人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丢失或损毁的,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写明丢失或损毁原因及过程,由当事人及家属签字证明。其次当事人及家属向城镇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城镇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参合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应持经核准的申请资料,出院记录,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所诊治的医院申请查阅并复印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
具体的产假和产后假政策可能因国家法律和雇主政策而有所不同。您应与您的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并查阅当地劳动法律以了解您所在地区适用的具体规定和权益。
此外,如果您需要请产假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休假,及早与雇主沟通并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申请文件,以确保您的休假申请能够得到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