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权医师无权出具。
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后凭证,是作为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诊断证明的依据之一,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
医学诊断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诊疗建议等。
此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也属于医学诊断证明。
具体要求:诊断证明书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字,再有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B超检查报告单简称B超单。b超检查报告是进行b超检查后得出的结果。b超临床应用范围广泛,已成为现代临床医学中不可缺少的诊断方法。
B超检查的范围很广,不同的检查部位,检查前的准备亦不相同。①腹部检查:包括肝、胆、胰、脾及腹腔等。一般应该空腹检查,因为进食后,胃及肠道产生气体,影响超声的穿透,空腹检查效果。②妇科检查:应该饮水憋尿,当膀胱充盈后,挤开肠管,让超声更好的穿透到盆腔,清晰的显示子宫及卵巢的正常与异常。③泌尿系检查:应该多饮水,当膀胱充盈后,内部的结石、肿瘤、息肉等,即能更好的显示。④体表肿物及病变:可以即时检查,一般无需特殊准备。⑤心脏及四肢血管检查,亦无需准备。
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