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废旧汽车回收处理是指将废旧汽车处理,利用可回收的材料进行再次利用,以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回收废旧汽车首先要清理垃圾,把车内无用的物品收集起来,然后把车身洗净,以免污染环境。
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无车销户是指当个人名下没有任何机动车辆的情形下,需要将其在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删除或注销的过程。车主需要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这是正式提出销户申请的官方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