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要求中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该保证金应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者根据招标人在评标后作出的决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其金额应足以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后应予反还。但在工程合同中,招标人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后,即直到工程后验收为止。在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中,招标人也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安装或调试之后。
售电保函的特点包括:
担保作用:当售电公司未能及时结清费用时,保函可以为其提供清算欠费的保障。
担保期限:通常为一年,但具体期限可能因省份而异,长可达三年。
担保额度:一般至少为200万元人民币,可达2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通常要求采用银行保函。
为了获得售电保函,售电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拥有不少于两年的售电交易数据、电力交易中心的资信评级达到AAA或AA级别、或者有国有背景的企业等。此外,还需要提供一系列财务和运营数据,以及满足特定的业务量和客户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