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每次作业均应试验其性能,具体方法是:
动作一:用手轻提钢丝绳,应能缓慢移动。扳动锁闭手柄一次,动作一不能进行扳动启动手柄一次,动作一能进行。重复若干次。
动作二:以较快而猛的速度向上提拉钢丝绳,锁应能锁住,扳动开启手柄一次,重复动作二若干 次,均应无失灵现象。
电动吊篮从引进、推广、到今天在建筑业的广泛应用,使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机械化程度和施工的文明程度都有了一个极大的提高。从推广初期的不认识,不理解,不使用到今天在大中城市的建筑业中成了不可缺少的必备机具,对业内人士的思想上和认识上是一个很大的提高;在建筑施工工艺水平上和以往的脚手架相比,是一个空前的飞跃。
为确保吊篮施工,必须建立由吊篮操作人员和专职人员相结合的常规检查和保养围护制度,确保吊篮的正常完好状态。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或悬空停置两个月以上的吊篮,启用时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进行使用前检查、验收后方可启用。
1、 吊篮工作一定时间后,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断丝、松股、弯曲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达到报废标准,应与报废更换。
2、 每工作两个月后应按检查要求进行一次检查,并检查电磁制动器摩擦片磨损情况和电缆线破损情况。
3、 每工作六个月必须对锁进行一次检测标定,用户如不具备条件时应送生产厂家检测标定。
4、 锁每次使用后,应加防锈油,保持动作灵活。
5、 提升机传动装置首次使用三个月后须更换润滑油,以后每月加一次润滑油,每六个月换一次润滑油。
6、 锁活动部位每月加一次润滑油。
7、 电气线路、电气元件及电线接点处必须保持干燥、清洁,不得有油污积垢。
8、在、日常、定期检查中和作业过程中,发现故障、磨损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由专职人员进行检修,严禁吊篮“带病”使用。
9、各受力构件、易损件达到报废标准时,予以报废,进行更换。
10、建立吊篮设备档案,保持吊篮正常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