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证明是病人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报告(比如B超、CT等),有这些基本上就能证明你的病情,医院有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病例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书,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等重要依据之一,所以很多医院对于病例证明开具的管理都有相关规定,应在就诊时就询问好相关内容。
医务人员开诊断证明书,必须依据病人的症状及医学检查依据,不得因人情关系滥开证明,更不允许开假证明书。对于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医务纠纷,殴打的病人,其诊断证明经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会诊签字方可盖章,劳动力鉴定须由专门机构进行。对于过期诊断证明或先休后补的诊断证明一律不予盖章,凡有疑问的诊断证明要查对患者是否属实。
病历和诊断证明有什么差别?1、含义不同: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而诊断证明诊断证明是医生出具的一份正式的文件,用于证明患者所患的疾病以及需要接受的。
2、使用对象不同: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整个病程的检查、方式和结果的,主要是给医生看的,而诊断证明主要是给家属和病人看。
病历不仅记录病情,而且也记录医师对病情的分析、诊断、治 疗、护理的过程,对预后的估计,以及各级医师查房和会诊的意见。
病历作为患者整个诊疗过程的原始记录,记载了病人住入医院后由患者或陪同人陈述发病经过,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治 疗 、理化检查,直至病人出院或死亡全过程的真实情况。因此,病历既是病情的实际记录,也是医疗、护理质量和学术水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