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房产抵押贷款的基本概念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贷款形式,借款人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借款人需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逾期不能偿还,银行或贷款机构有权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
贷款人的条件: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抵押登记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审批时间在5个工作日,放款时间在抵押证件归行后3个工作日内。
贷款额度:
多可以贷到评估值的7成。
贷款的期限:
长还款期限一般20年。
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如下:
1.向银行或者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或者机构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或者机构,放款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在已经拥有一笔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再次以同一房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机构申请额外的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允许借款人在不出售或转移房产所有权的情况下,进一步利用房产的价值来获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