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是建筑物内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它能够防止火灾产生的烟雾对人员造成危害。在消防设计中,需要对防排烟系统进行的设计,包括排烟口、排烟风机、排烟管道等设备的配置和布置。
消防设施的设计应该考虑到建筑物内部设施、构造和材料的防火性能。例如,建筑物内部的防火隔离、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措施应该与消防设施配合使用,以便将火灾控制在局部范围内。消防设施应该具备可靠性、稳定性和性,能够快速、有效地消除火灾。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如下: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建筑外墙不得少于5m;
5、消防车道坡度不得大于3%。
消防报审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申报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如果是备案抽中的情况,还需要备案凭证及备案表。
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以及加盖设计师注册章、审图机构章的图纸。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图纸要求:所报审图纸必须是蓝图,并盖有设计单位报审章,附有装修所在层的原始平面竣工图。
消防验收意见书: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一份(复印件),98年以前竣工验收的不需要。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审核合格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