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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私人短期拆借,空放应急借钱

    2024-06-27 05:00:01 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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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之间借款时要注意哪些?

    1、需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号、住址、真实姓名等,一旦发生诉讼,法院将根据这些信息向对方送达文书,而如果你不能提供这些信息,将给法院送达文书带来困难,以致无法立案,这将对你的诉讼带来极不利的影响。

    2、借条上的借款方一定要写真实姓名,不能写“小刘”“李婆婆”这样的名字。

    3、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必须在到期后两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过诉讼时效。如未注明还款日期,则可以在20年之内提起诉讼。

    4、借条和欠条不同,欠条可以说明很多法律关系,不一定是借贷,而只有借条只能说明借贷关系,所以你借钱给别人,为了减少麻烦,务必要打借条。

    5、五万元以上的借贷,是用转账形式给付给对方,转账一定要打入对方本人的账户,并留下转账凭证。如果你拿的是现金,将带来一定的诉讼风险。

    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

    、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

    第三、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理想的办法是,当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

    第四、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第五、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个人小额贷款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要选择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利率比基准利率高4倍以上就属于非法贷款,另外贷款之前以各种名义收取手续费,迟迟不签订借款合同的您也要当心;任何的贷款都是要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借款前提的,所以只要是说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提供借款的,一般都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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