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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30 02:19:01 2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六、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七、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八、登记部门自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版权登记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登记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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