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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城街道版权登记代办,无隐形消费,快速拿证

    2024-06-29 01:00:01 1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版权,亦称“著作权”,符号:©。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六、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七、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八、登记部门自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版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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