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银行信用证结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4. 促进跨国贸易的沟通与协调
信用证在跨国贸易中还起到了促进沟通与协调的作用。由于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买卖双方,语言、法律、文化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信用证以其标准化的格式和规则为各方提供了统一的交流语言和操作框架,使得交易过程更加顺畅。
例如,在国际纺织品贸易中,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标准和检验方法各不相同,买卖双方往往难以达成共识。通过开立信用证,并明确列出货物的具体规格和检验标准,买卖双方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彼此的要求和期望,从而减少了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误解和纠纷。
此外,根据信用证的撤销性质还可以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而不可撤销信用证则是指一旦开出就不能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交易的稳定性,通常使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为什么用信用证结算?
审证原则:
1、真实性;
2、完整性;
3、一致性;
审核要素:
1、开证国家、开证银行;
2、货描、付款方式等是否完整,单据要求是否合理;和贸易合同一致;
3、信用证”三期“是否存在逻辑错误是否存在非合理费用;
4、软条款 (难以实施的条款:高风,险条款,陷阱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