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孝:按儒教的传统,孝子应该守护在父母墓的周围三年(每个人在三岁前,基本都不离开父母怀抱,此三年感念父母恩,很多村庄也是这样产生的),期间避免娱乐、饮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烛祭品供奉写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扫墓:亲友于清明节(介之推于这一日去世)期间修理、打扫墓地。
二次葬 许多原始文化认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间须历经若干过程,因此死後未腐烂仍待若生人,须供饮食,留置家中,由家属陪侍。印尼人对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细处理,有时还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岛人认为死者要经过42天才会完全离家;罗马尼亚人葬後须定期掘出骨头,儿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亚麻布袋内,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丧家始能恢复一般社交往来。北美休伦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种的二次埋葬系采集体方式,每10~12年举办一次灵魂节,届时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区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欧洲国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将骨骸掘出,置于壁龕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
洞葬 甲定洞葬位于甲定村栗木山的半山腰上,上下有两个洞口,棺柩摆放在为繁树浓阴所掩的上洞,洞口豁敞,高十余米,宽亦有十余米,纵深约有三四十米,目测可看见上百具棺柩置于“井”字形木架之上,列成五排,棺柩或头朝外,或头朝里,其中似乎有其规则。
又称埋葬。流行于世界各地。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在西欧,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早的土葬。原始公社时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各家庭亦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合葬的。土葬为葬礼中普遍采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