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录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速录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3)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
速录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速录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要作3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高级速录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速录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要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或者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