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速录员不少于360标准学时;速录师不少于540标准学时;高级速录师不少于4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速录员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速录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速录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速录软件或速录机设备的计算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