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的CNAS-RL01 《实验室认可规则》的有关规定,申请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医学实验室等等机构,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CNAS认可,认可规则要求的认可条件如下:
申请人应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自愿地申请认可。CNAS 将对申请人申请的认可范围,依据有关认可准则等要求,实施评审并作出认可决定。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获得认可:
a)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b) 符合 CNAS 颁布的认可准则和相关要求;
c) 遵守 CNAS 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做如下理解,申请CNAS认可、进行CNAS认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从人力资源角度看:人员配备至少6人以上(少的能力范围),所有人员均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是兼职人员 ,学历大专以上,理工科。
从设施设备资源角度看:
配置有足够且合适的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拥有全权支配,本实验室实际控制,不能同时被其他机构进行认证。
有固定的场所——具有产权的证明、买卖合同、六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等(CNAS期限是6年,每2年复评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