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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消防基础知识二

            2023-01-04 11:06:50        745次浏览

    11、商业物业对疏散楼梯间有什么要求?

    a, 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及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时,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b,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c,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d, 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e, 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12、装修材料分几级,分别指什么?

    装修材料根据燃烧性能分为四级:A级:不燃性材料;B1级:难燃性材料;B2级:可燃性材料;B3级:易燃性材料。

    13、商业物业对装修材料有什么要求?

    a, 商场地下营业厅的顶棚、墙面、地面以及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b, 每层建筑面积3000m2或总建筑面积9000m2的商场营业厅,其顶棚、地面、隔断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固定家具、窗帘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c, 每层建筑面积1000m2~3000m2或总建筑面积3000m2~9000m2的商场营业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窗帘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d, 其它商场营业厅,其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e, 当单层、多层商场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14、商业物业对消防栓配置有什么要求?

    a, 设有单层、多层商场的公共建筑超过5层、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超过6层、其他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b, 高层商场和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下人防商场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c, 室内消防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消防箱水带按20米计,水柱按10米计)

    15、商业物业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有什么要求?

    a, 每层建筑面积3000m2或总建筑面积9000m2的单层、多层商场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场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6、商业物业对火宅自动报警灭火器有什么要求?

    a,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单层、多层商场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b,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场应设有火宅自动报警系统。

    c,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及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17、商业物业对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有什么要求?

    ★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疏散出口和出口;

    d) 单层、多层商场建筑面积1500m2的营业厅、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商场及高层商场营业厅;

    e)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

    b) 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d) 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供电,当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18、商业物业对疏散指示标志有什么要求?

    a, 商场的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b, 每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场,疏散楼梯间的墙面上应连续设置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c, 地下商场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有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近的疏散出口或出口;

    b) 设置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d) 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f)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19、商业物业对灭火器的配置有什么要求?

    a, 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商场火灾的灭火器。

    b,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20、灭火器的数量怎样确定?

    a) 计算公式: Q=K×S÷U

    式中 Q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灭火级别, A 或 B ;

    S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保护面积, m2;

    U —— A 类或 B 类火灾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相应危险等级的灭火器配置基准,m2/A 或 m2/B;(见表一、二)

    K —— 修正系数。 无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 K=1.0;设有消火栓的, K=0.7;设有灭火系统的, K=0.5 ;

    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或为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的, K=0.3 。

    ★地下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所需的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1.3K×S÷U

    A 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 (表一)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每具灭火器小配置灭火级别 5A 5A 3A

    保护面积( m2/A ) 10 15 20

    B 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 (表二)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每具灭火器小配置灭火级别 8B 4B 1B

    保护面积 (m2/B) 5 7.5 10

    C 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应按 B 类火灾配置场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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