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CNAS认可的实验室认可程序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意向申请
申请人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S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如来访、电话、传真以及其它电子通讯方式。
二、正式申请
(1)拟申请实验室认可的组织应按照CNAS秘书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并交纳申请费用;
(2)秘书处审查实验室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发现提供的文件材料不能通过时,会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的要求,必要时可能安排对申请方进行初访。
三、评审准备
(1)CNAS秘书处会以公正和非歧视的原则指定评审组,并征得申请人同意。若实验室申请单位基于公正性原因对评审组的任何成员表示拒绝时,秘书处经核实后会给予适当调整。
(2)评审组审查实验室提交的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资料后,如果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时,秘书处或评审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实验室认可的组织采取纠正措施。秘书处根据评审组长的提议,认为有必要时,可与实验室申请单位协商进行预评审。
(3)文件审查通过后,评审组长与实验室商定现场评审的具体时间和评审计划,上报CNAS秘书处批准后予以实施。
四、现场评审
(1)评审组会对申请单位在实验室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要覆盖申请范围的一项或多项活动的所有场所;
(2)评审组在对实验室的检测、校准或其它能力进行现场评审时,可参考实验室参与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及评审结果,必要时安排测量审核。
(3)评审组对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需要对不符合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不符合三种类型,评审组在现场评审结束时会给出审核发现。
(5)评审组长在末次会议上会将评审报告的复印件提供给被审核方。
五、纠正措施及验证
(1)申请单位被评审组明确提出需要整改的要求后,应拟定纠正措施计划,并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
(2)评审组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将整改验收意见连同现场评审资料报CNAS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