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9号
联系: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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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交保函开具申请;
2.申请人缴存保证金或者提供反担保;
3.申请保函所涉及项目的主合同及其他有关附属从合同;.保函所涉及的项目须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则应提供批准文件;
4.我行审核客户提交上述资料,按照我行的保函格式对外开出保函;
5.在保函效期内发生受益人索赔的情况,通知申请人,同时经我行审核索赔单据并确认与保函索赔条款的要求相符后即履行付款责任。
第7年